sge学术请愿书

学生应在寻求批准离开任何SBGE主要或次要要求时提交此请愿书. 例如, 学生应使用此请愿书请求允许在其先决条件列出的课程之前或同时选修课程, 或者用一些替代课程或能力来代替列出的要求.

给学生的说明(请仔细阅读并遵循):

  1. 填妥表格并签署. 下载并填写此表格,包括传达您的请求所需的尽可能多的细节. 
  2. 把它发邮件给你的指导老师. 签名并保存请愿书, 然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连同你的证明文件), (如果适用)给你的指导老师. 让你的指导老师审阅并签署请愿书,然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副院长.
  3. 等待5-7天做出决定. 一旦副院长收到你的指导老师的请愿书, 他们将在一周内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 如果他们否认,他们会解释原因. 如果他们批准,他们将进行必要的管理更改以实现您的请求. 如果你没有及时收到回复, 向你的指导老师咨询有关延误的信息.